本局隸屬於臺北市政府,為本府一級機關,置局長、副局長、主任秘書,下設6科4室,組織架構圖如下:
本局各單位職掌如下:
局本部:綜理體育局業務。一、綜合企劃科:
負責督辦本局研考、行銷及臺北文化體育園區相關業務、辦理本局年度施政方針、施政計畫及中長程計畫之彙辦、編擬事項,體育運動政策、制度之綜合研擬、推動及協調事項、研擬臺北市市政白皮書與本局出版品撰擬事宜、規劃推動本局性別主流化業務。
二、運動設施科:
本科主要工作為本市公有公共運動設施與場館之規劃與推動、標準規範之建置、經營管理與維護及委託民間經營管理等事項。而本科自轄運動場館(地)之管理維護工作,包括持續加強臺北體育園區、天母運動園區、青年公園運動園區、新生公園棒球場、臺北市極限運動訓練中心、景美游泳池及各河濱公園運動場地及設施之管理維護工作。
三、競技運動科:
負責全國性運動會與亞、奧運等國際競賽種類長期發展之規劃、推動與賽會申辦、競技運動人才選訓賽輔獎、運動科學訓練強化與運作及臺北市棒球隊組訓參賽等事項。
四、全民運動科:
負責本市非亞、奧運等運動長期發展之規劃、推動與賽會申辦、特殊族群運動與社區體育發展之規劃與推動、市民運動之推展等事項。
五、輔導管理科:
負責輔導民間體育團體辦理體育活動、輔導體育學術團體、臺北市民間體育社團法人及財團法人設置輔導與管理、推展國際城市體育交流合作及國際運動產業交流之規劃、推動、協調、執行及接待等事項、辦理臺北市運動志工整體規劃、招募、培訓與管理,以及其他有關事項。
六、運動產業科:
負責運動中心委外營運案履約督導、各類運動場館稽查管理、運動產業發展輔導及其有關事項。
七、秘書室:
負責一般事務行政管理;採購招標及驗收等相關事宜;出納管理;辦公處所通訊、清潔、文具、四省暨維護相關管理業務;財產及物品管理;車輛及駕駛管理;防災、防疫、安全防護作業暨駐警隊管理;文書收發暨檔案管理業務;臺北體育館地下停車場停車卷管理、本局綜合性業務。
八、會計室:負責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九、人事室:負責辦理各項人事業務。
十、政風室:負責辦理政風事項。
十一、2025雙北世界壯年運動會執行辦公室:籌辦2025雙北世界壯年運動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