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法務部廉政署111年7月25日廉政字第11100348810號書函轉最高檢察署111年7月21日台文字第11112001750號函辦理。 二、最高檢察署為加強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反賄選宣導,特製播「反賄選,愛臺灣系列--青年篇」宣導影片,以強化民眾拒絕賄選決心,並勇於檢舉賄選,避免暴力及金錢介入選舉,影響選舉結果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