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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9年8月19日發布「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資格檢定辦法」第5條第1項第2款規定解釋令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一、檢附教育部原函及解釋令各1份。
    二、若對內容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洪小姐(連絡電話:02-87711845)。

    發布機關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