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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正「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試辦溯溪 遊憩活動申請須知」,並自即日生效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為因應內政部國家公園署成立,本處機關全銜更動,並為 使申請民眾清楚溯溪申請流程,修正「陽明山國家公園管 理處試辦溯溪遊憩活動申請須知」部分規定,名稱並修正 為「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試辦溯溪遊 憩活動申請須知」。

    發布機關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