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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即日起優待臺北市55歲以上至64歲之原住民長者比照65歲以上老人享有各運動中心場館設施優待。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為配合本府實施「臺北市原住民長者使用市有場館設施優待要點」一案,本局轄管運動中心自即日起優待臺北市55歲以上至64歲之原住民長者,持敬老悠遊卡或戶口名簿等相關證明,比照65歲以上老人享有各運動中心場館設施優待。

    發布機關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