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本府實施「臺北市原住民長者使用市有場館設施優待要點」一案,本局轄管運動中心自即日起優待臺北市55歲以上至64歲之原住民長者,持敬老悠遊卡或戶口名簿等相關證明,比照65歲以上老人享有各運動中心場館設施優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