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路跑注意事項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第4條
(一) 補充提醒參與者,得另行投保適當保險。
(二) 新增得訂定參與者報名資格限之規範。
(三) 活動規程應附路線圖及相關資訊,供參與者等對象知悉。
(四) 修正活動場地設置廁所及流動廁所規範。
(五) 新增活動現場應設置防止熱中暑之降溫設備。
(六) 新增活動當日之空氣品質指標,辦理規範建議。
二、第8條,有關退費基準部分
(一)因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致無法舉行者:
1.補充手續費及行政費之收費計算基準,應公告周知。
2.新增依主辦單位提供物資作業時程,規範前揭費用比例。
3.新增若主辦單位另訂活動日期,參與者申請退費之時程及退費比例。
(二)因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致無法舉行者:新增若主辦單位另訂活動日期,參與者申請退費之時程及退費比例。
■檢附修正後該路跑注意事項(110.3.25版),詳如附件
■教育部體育署業公告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reurl.cc/e9adn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