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基本資格及條件:
(一)以依法核准立案之相關體育團體為原則,非為前述團體者請洽詢本案窗口。
(二)辦理地點須位於臺北市。
二、活動辦理期程:114年1月15日至114年10月31日止。
三、申請期限:113年9月1日至113年9月20日(星期五)止,逾期恕不受理。
四、申請方式:採「i運動資訊平台」系統線上作業方式申請,免備文至本局。
五、申辦說明會議:
(一)日期及時間:113年8月20日上午10時。
(二)地點:臺北體育館3樓視聽教室(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10號3樓)。
六、本計畫執行相關規定將依前揭說明會議內容為原則,新申請單位請另洽本案窗口。
檢附114年運動i臺灣2.0計畫縣市政府申辦作業原則1份供參。
聯繫窗口:
全民運動科 郭小姐 2570-2330分機6129(一般專案)
全民運動科 林小姐 2570-2330分機5403(臺北市體育總會、各區體育會)
全民運動科 黃先生 2570-2330分機6721(身心障礙、原住民族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