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參與輔導訪視之必要性?
A1:本局辦理輔導訪視係為瞭解本市體育團體之會務運作、活動推展、財務管控及創新、精進與特色等組織運作現況,並針對各團體就前揭運作現況所面臨之困境進行輔導,希冀提升本市全民運動推廣成效及競技運動水準,打造健康活力幸福城市。
Q2:輔導訪視之實施方式?
A2:依本局112年2月21日訂定之《臺北市體育團體輔導訪視工作規則》辦理,輔導訪視原則以書面檢閱為之,視需要進行實地訪視。
Q3:如何參與輔導訪視?
A3:113年臺北市體育團體輔導訪視本局已於1月底前函發公文通知本市體育團體於當年度3月底前至本局體育活動補助申請管理系統-輔導訪視紀錄專區上傳資料(系統連結: https://grant.tms.gov.tw/)。
Q4:參與輔導訪視有何獎勵?
A4:按《臺北市體育團體輔導訪視工作規則》規定,依據書面檢閱結果將接受訪視輔導之體育團體分為「特優」、「優等」、「良好」、「尚可」及「待改善」等;特優體育團體由本局推薦為年度推展體育有功團體接受表揚;接受訪視輔導之體育團體於次年度向本局申請活動經費補助時,依據評定結果酌增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