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申請本局體育活動經費補助之條件?
A1:依法核准成立之全國及臺北市民間體育團體,且舉辦活動地點位於本市者,方得申請補助。
Q2:體育活動申請經費補助之期限及應送件之資料?
A2:各團體辦理體育活動之活動起始日為當年度1月1日至6月30日者,應於前一年度11月30日以前提出申請;活動起始日為當年度7月1日至12月31日者,應於當年度5月31日以前提出申請(系統連結: https://grant.sports.taipei/home.aspx)。
例如:4月1日開始的活動,應於前一年度11月30日前提送申請資料。
Q3:體育活動申請經費補助之額度及限制?
A3:各體育團體申請競賽活動、研習與訓練活動、育樂活動之補助,每年各以2次為限。每次補助金額不得逾活動總經費2分之1,且不得逾下列各款規定金額:國際性體育活動100萬元;全國性體育活動50萬元;全市性體育活動15萬元;本市單區性體育活動10萬元;研習與訓練活動、育樂活動5萬元
(參考連結: https://sports.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C04C0EA0DBFD0AFD&sms=3A2505B2981E9B20&s=598619E8066EF68E)。
Q4:如何查詢經費補助之核定結果?
A4:除個別發文通知外,臺北市體育團體及全國性體育團體活動將公告於本局官網「公告資訊 / 體育活動補助」資訊中。
Q5:申請經費補助及核銷該至何處作業?
A5:申請及核銷請逕至本局獎補助金申請管理系統作業
(系統連結: https://grant.sports.taipei/home.aspx)。
Q6:請問經費審查之審核標準為何?
A6:依據本局113年修訂之「臺北市政府體育局補助運動賽事及活動經費審查表」審查,並聘請外部專家學者協助本局審查補助活動經費。
(參考連結: https://sports.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C04C0EA0DBFD0AFD&sms=3A2505B2981E9B20&s=19A935D5B082FE0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