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體育局徵才項目明細
職系 無
職稱 約僱組員
官職等 280薪點至330薪點
(薪點折合率135,計新臺幣37,800元-44,550元/月)
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
性別 不拘
機關類型 行政機關
報名期間 113年10月29日至113年11月4日
資格條件
- 國內外大專校院以上畢業。
- 具汽(機)車駕照者尤佳。
- 具採購實務或相關採購證照專業者尤佳。
- 現為臺北市及曾代表本市參加近三屆全國運動會獲得第1名之運動選手予以加分。
工作項目
- 本局所轄運動場館巡檢、管理維護及工程採購招標事宜。
- 大型運動賽會場地設施設備規劃、器材管理整備業務。
- 辦理場地維護管理相關工作、場地借用及跨局處溝通協調事宜。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
報名應繳證件
1.身分證正反面
2.求職登記表。(倘須就業服務處協助推介就業則於網路報名時併同填寫,無則免填)
3.學歷證明文件。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國外學歷並須依教育部訂頒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認)證;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精採認。
4.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5.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專業訓練證明文件。
6.與資格條件相符之研究工作證明文件。
備註
1.僱用期間:依實際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114年度起依僱用計畫及成績考核一年一聘僱。本局所轄運動場館巡檢、管理維護及工程採購招標事宜。
2.本次甄試簡章相關規定、報名請至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區查閱:網址:http://eso.gov.taipei/,服務電話:(02) 23085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