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少一次性餐具使用量,漸進式改變民眾消費習慣,本市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以服務員工、師生為目的」販售餐飲的公私場所,及本府所屬各機關委外經營場館,於管制的公私場所販售餐飲時,將不會免費提供一次性餐具(品項:筷子、湯匙、碗、餐盒),且每件收費不得低於新臺幣1元,並應與消費者購買之商品分別計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