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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度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 – 本市績優運動選手訓練補助金」,請本市獲獎選手於獲獎6個月內儘速申請,以維護申請權益。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訓練補助金之申請得由選手本人提出,或由本市體育總會所屬各單項運動協會、本市所屬大專院校或轄區內已立案之中等學校代為之。申請人應於賽會結束後六個月內檢具資料向體育局提出申請,申請逾前項期限者,體育局不予受理。
為節能減碳並提升行政效能,本局自108年4月份起,本市績優選手訓練補助金的申請全程採線上申請。各獲獎選手,請依以下步驟完成申請程序:
1.登入訓練補助金網站:http://grant.tms.gov.tw/
2.點選左邊第二個欄位:績優運動選手訓練補助金申請
3.登入(若無帳號密碼,請自行申請帳號密碼)
4.點選左欄『選手基本資料』-->按『新增選手』,請輸入您的基本資料。
5.接下來,請點選左欄『訓練補助金』申請-->按『新增資料』
6.點選「移至申請表單上傳頁面」上傳存簿影本、成績證明、填報培訓計畫書、上傳切結書。
7.確認資料無誤並按送出後,即完成本次訓補金申請。

發布機關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