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115年運動部輔導地方政府推展適應運動計畫」 申辦說明會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一、「115年運動部輔導地方政府推展適應運動計畫」申辦說明會資訊: (一)會議時間: 114年12月8日(星期一)上午10時0分。 (二)會議地點:臺北市政府體育局第一辦公室3樓視聽教室。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10號3樓) (三)為使各申請單位充分了解相關作業原則及計畫執行規範,建議由計畫承辦人員出席本會議,以維護申請權益。 二、申請注意事項: (一)申請單位:以運動相關團體、身心障礙相關團體等為優先納審。 (二)申請方式:採電子郵件方式受理計畫申請書,請將申請資料以PDF檔免備文email至本局( 收件信箱:qm2268@gov.taipei)。 (三)申請辦理類別: 1.系列活動: (1) 為推展身心障礙者體育運動,活動中身心障礙身分者原則應達50%以上;若屬一般賽事活動增設身心障礙者參與組別,該活動身心障礙身分者免受50%之限制(補助款僅限支用身心障礙組別所需經費)。 (2) 建議整合既有資源與連結多方通路,提供適合參與之活動或競賽內容,俾保障身心障礙者運動權。 2.運動課程: (1)為建立身心障礙者規律運動習慣,扎根養成運動素養,辦理系列運動課程,活動參與者中身心障礙身分者原則應達50%以上。 (2)運動課程之辦理,核心目的係養成身心障礙者持續參與運動的習慣及能力,爰課程舉辦地點,建議優先安排於運動場域或空間,以利課程結束後,參與者能就近持續運動,進而提升運動參與可近性與延續性。 (3)為充實指導人力,若辦理身心障礙指導增能課程者,得免受身心障礙身分者應達50%以上之規範。 (四)計畫辦理地點:以臺北市12行政區域為限。 (五)申請期限:114年12月8日至114年12月15日中午12時0分止(以電子郵件收件時間為準,逾期寄送者恕不納入審查)。 (六)計畫辦理期程:115年3月1日至115年10月31日止。 (七)餘相關辦理規範請依說明會簡報內容為主。 三、檢附「115年運動部輔導地方政府推展適應運動計畫申辦作業原則」、空白申請計畫書、關係揭露表及利益衝突迴避切結書各1份(請於完成填寫後以PDF格式交件)。 四、聯繫窗口:臺北市政府體育局全民運動科 黃先生(02)2570-2330分機6721、 郭小姐(02)2570-2330分機6129。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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