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111年運動有功團體及人員表揚自即日起開始徵件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 聯絡人:余旻霏
- 聯絡資訊:25702330#5412
一、受理收件時間自即日起至111年6月30日止。 二、推薦方式: (一)推薦表請附2吋正面半身近照(團體請另附4*6格式,具代表性照片)。 (二)績優事蹟或經歷 1.個人請附獨照相片至少2張(畫面清晰,主題明確) 及相關證明。 2.團體請附推動本市運動相關活動照片至少2張(畫面清晰,主題明確)及相關證明。 (三)所有資料、證明、照片等請各附電子檔案1份(光碟片)。 三、詳細規定請參照「臺北市政府表揚運動有功團體及人員要點」(如附件)。
發布機關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