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運動部公告「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辦理國際體育運動交流作業要點」名稱修正及「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體育領域特殊專長」名稱修正一案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 聯絡人:黃亦馨
- 聯絡資訊:2570-2330分機6611
一、「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辦理國際體育運動交流作業要 點」,業經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2月24日以運國(四) 字第1140550537A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運動部 運動發展基金辦理國際運動交流作業要點」。 二、「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體育領域特殊專長」,業經該部 於中華民國114年12月26日以運國(一)字第1140550494A 號公告修正,名稱並修正為「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運動 領域特殊專長」。
發布機關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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