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運動指引3.0 新增泳池營運指引 逐步鬆綁活動項目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體育局公布北市疫情警戒期間運動指引3.0,新增「游泳池營運指引」,並自8月10日起增加開放8項水上體育活動與足球等項目及轄下場館。
「游泳池營運指引」參考世界衛生組織(WHO)及英美研究結果,規定池水自由餘氯應維持在1.0至1.5ppm之間,pH值應維持在7.2至7.8之間,以確保餘氯殺菌滅毒效果。泳客入池前及上岸後應立即戴口罩,未戴口罩前應與他人保持至少2公尺社交距離且避免與人交談。容留人數每10平方公尺至多1人,開放範圍包括泳池、潛水池、入池前沖水區及戴口罩使用更衣室,不開放附屬設施,如淋浴間、三溫暖、烤箱、蒸氣室、水療池、遊戲池等,亦不提供浮板、泳具及吹風機等設備。
其餘調整重點如下:
1、增加游泳、蹼泳、潛水、跳水、水上救生、水中有氧、水中健身、龍舟、足球等場館及項目,並放寬納入桌球雙打及2人壁球單打,合計開放46項體育活動。
2、運動社交距離調整至1.5公尺、每2.25平方公尺至多1人為原則,單一空間最多容留人數放寬至室內50人、室外100人。
3、開放辦理的活動類型(職業運動賽、績優選手訓練或本市代表隊選拔、運動課程或營隊)提送防疫計畫及檢核表之期限放寬至活動3天前。
4、各場館不開放淋浴間及兒童遊戲室。
體育局提醒,本階段體育活動仍禁止競賽行為,主辦單位/場館人員請遵守指引規範,完備實聯制等防疫措施,並請民眾做好自主健康管理,共同守護你我安全。
業務聯絡:
新聞聯絡人及身體參與指引
謝宏利專員 2570-2330分機5262、0905-139-636
游泳池營運指引及場館營運指引-委外及民營場館
陳錫安專員 2570-2330分機6422、0977-111-670
謝宏利專員 2570-2330分機5262、0905-139-636
場館營運指引-自營場館
吳育展股長 2570-2330分機6650、0972-231-091
活動舉辦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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