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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缺公告】臺北市政府體育局「綜合企劃科約僱人員」徵才公告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徵才項目明細

    職系        

    職稱        約僱人員

    官職等      

    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

    性別        不拘

    機關類型    行政機關

    刊載期間    114年3月12日至114年3月19日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或大學以上畢業。

    2、具有辦理體育行政業務經驗者尤佳。

    3、具編撰及熟悉文書軟體運用者尤佳。

    4、現為臺北市籍且曾代表本市參加近三屆全國運動會獲得第1名之運動選手予以加分。

    工作項目     

    1. 大巨蛋相關業務。
    2. 本市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推動小組會議。
    3. 運動文史資料蒐存。
    4. 行政院案件管考、監察院巡察相關業務、監察院案件管考、一般性管考業。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

    連絡方式    

    1、參加應試者,請檢附履歷表(含照片、基本資料、學經歷、工作經驗、專長興趣及自傳)、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專業訓練證照或證件影本各1份,於113年3月19日(星期三)前郵寄至本局綜合企劃科(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綜合企劃科-約僱人員」職務,亦得以電子郵件將相關資料寄至tms_bigkim0820@gov.taipei。

    2、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另依公務人員升遷法施行細則第3條第4項規定,視成績酌增後補名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不再另行公告;又如參加面試人員不符本局所需,得不予錄取。

    3、書面審查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所送履歷等資料由本局逕存不另退件或通知(若有需退還者請附上回郵信封)。

    4、相關詢問請逕洽綜合企劃科蔡股長(聯絡電話:02-25702330轉分機5263),或人事室謝小姐(聯絡電話:02-25702330轉分機6403)。

    5、應徵者無法依本局通知面試時間準時參加者,視同棄權,不得異議。

    6、本局並保有依現況調整業務內容之權利。

    備註

    1. 本職缺係提報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職缺,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之日起至前述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
    2. 月支報酬約新臺幣3萬7,800元。